水下打撈作業環境復雜、風險較高,需從人員、設備、環境、操作及應急管理等多方面嚴格把控,確保作業安全與效率。以下是水下打撈的注意事項:
一、人員資質與安全
潛水員資質
潛水員需持有有效潛水證書,通過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具備水下作業經驗。
潛水前進行健康檢查,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耳疾或近期手術者不得參與作業。
潛水員需熟悉水下環境、作業流程及應急措施,保持良好體能和心理狀態。
團隊協作與通訊
作業現場需配備水面支持人員、安全監護員及醫務人員,明確各崗位職責。
使用可靠的水下通訊設備(如有線電話、無線對講機),確保潛水員與水面人員實時溝通。
潛水員下潛前需與水面人員確認信號、供氣及應急方案。
疲勞與健康管理
避免潛水員連續作業時間過長,定期輪換并安排充足休息。
潛水前禁止飲酒、服藥,感冒、發燒或身體不適時暫停作業。
二、設備檢查與維護
潛水裝備
潛水服、頭盔、氣瓶、調節器、浮力背心等需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檢測并留存記錄。
作業前檢查氣密性、供氣壓力、通訊設備暢通性,確保無故障或損壞。
備用氣瓶、應急照明、切割工具等需隨車攜帶,以備不時之需。
打撈工具
根據打撈對象選擇合適工具(如起重機、浮筒、水下機器人、抓斗等),并檢查其承載能力。
繩索、吊鉤、鏈條等連接部件需無磨損、斷裂,固定方式可靠。
爆破作業需使用專用炸藥、雷管,并由專業人員操作。
設備維護記錄
建立設備維護檔案,記錄檢查時間、內容、更換部件及維修人員信息。
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避免因老化或損壞導致事故。
三、環境勘察與風險評估
水域條件
勘察作業區域水深、水溫、水流、水質及水下地形,標記沉船、礁石、電纜等障礙物。
避免在風力超過4級、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天氣下作業。
夜間作業需設置照明,確保水面及潛水員視野清晰。
水流與潮汐
了解作業期間的潮汐時間、水流方向及速度,避免因水流過急導致潛水員失控或打撈物移位。
在流速較大的區域,需增加固定點或調整作業時間。
生態與文物保護
打撈區域涉及生態敏感區(如珊瑚礁、漁業資源區)時,需提前申請許可并采取保護措施。
發現文物或歷史遺跡時,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相關部門。
四、作業過程規范
入水與下潛
潛水員穿戴完整裝備后,在吊放設備配合下緩慢入水,避免碰撞周圍物體。
按規定速度下潛(一般每秒不超過9米),中途適當停留適應壓力變化。
下潛到預定深度后,檢查裝備運行情況及身體狀況,不適時立即上升并報告。
水下操作
嚴格按施工方案作業,不得擅自改變內容或方式;需變更時及時報告并經同意。
保持身體平衡,避免碰撞水下障礙物;發現不明物體或危險時立即停止并報告。
合理使用裝備,確保呼吸順暢、供氣正常;呼吸裝置故障時立即上升并報告。
爆破作業需嚴格計算藥量、位置,設置安全距離,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上升與出水
按規定速度上升(一般每秒不超過9米),中途在10米深度處停留幾分鐘減壓。
密切關注身體狀況,出現耳鳴、頭暈等減壓病癥狀時立即停止并就醫。
出水后在水面支持人員協助下盡快解除裝備,上岸休息,不得擅自關閉供氣閥門。
五、應急管理與救援
應急預案
制定書面應急預案,明確事故類型(如窒息、減壓病、裝備故障、物體移位)及處置流程。
現場配備急救箱、氧氣瓶、擔架等救援設備,水面設置救生圈、快艇等。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全員熟悉救援程序。
事故處理
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潛水員通過信號繩或通訊設備發出求救信號。
水面人員迅速投放備用氣源、實施救援,并聯系專業醫療機構。
保護事故現場,配合調查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醫療支持
作業現場配備醫務人員,具備處理減壓病、溺水、外傷等緊急情況的能力。
與附近醫院建立綠色通道,確保重傷員能及時轉運。
六、特殊場景注意事項
夜間打撈
潛水工作船和潛水平臺需設置高照度燈具,照射潛水點水面及周圍區域。
增加水面監護人員,使用熒光標識潛水員位置。
寒冷環境
潛水前充滿壓縮空氣油缸,設置冷水管冷卻或用冷水泵供氣。
水面有浮冰時,供氣軟管和信號繩與斷冰接觸處采取防磨損措施。
潛水梯、行走路面或厚冰上設置防滑裝置。
水庫打撈
派專人看守閘門點,潛水員未出水前不得開啟閘門。
井內水位高于沉井外水位,多孔沉井各孔水位一致;井內壁不得暴露鋼筋、扒釘頭等。
嚴禁潛水員穿越鄰孔或懸浮水中的物體。